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要求,聚焦精准监督、源头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落实“末端工作法”,以“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及“上访变下访”活动为抓手,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采用“四不两直”的形式,推进案件“双反馈”工作落细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件下访、实地走访,变被动为主动、化末端为源头,延伸入基层“最末端”、推进到“最后一公里”。
一是持续整合办案资源,切实加强各部门协作。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协作和区、镇街两级联动,整合办案资源,强化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系室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所联系地区的联系与协调,把握好各部门自身的工作定位,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提高跨界信访举报案件处理效率,降低重复上访比率,提升答复反馈满意率,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汲取查办“微腐败”案件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上下联动交叉办案的工作方式,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进行“以干代训”和岗位练兵,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有案件,逐案明确责任人,建立包案台账,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可调度、可督查。压实属地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其履职尽责。各核查组认真细致取证,找准案件突破点,细致筛查举报线索,充分分析举报人的举报动机和举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进一步找准核查的切入点及主要方向。
三是耐心细致沟通协调,做实案件“双反馈”。针对日常办案中发现的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渠道,严格落实“双反馈”“双公开”工作机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充分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深入分析举报人心理,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质疑,要求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参与公开答复,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工)委的主体责任,推动“案结事了”。案件查办工作中坚持腐败查处到位、作风纠正到位、责任压实到位、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到位、诬告陷害澄清到位。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双反馈”的工作要求,截至目前,现已向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案件中的被反映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村“两委”反馈119件。
四是扎实开展下访活动,深入基层化解矛盾。赛罕区纪委监委积极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及时解决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努力实现“三降一稳”,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2020年以来,赛罕区纪委监委开展下访活动7次,接待群众7批8人次,发现问题7个,现已解决6个,共息诉罢访4件。
(五)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抓好常态警示教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查违纪又查违法,既查违纪违法案件又倒查责任追究,既查处诬告陷害又为干部澄清正名。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该立案的立案,该处分的处分,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既刀刃向外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又刀刃向内通报查案不实、办案拖沓的纪检监察干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吴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