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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纪委监委“三个精准”确保案件审理工作有质效

2020-06-04 09:21:03 | 来源: 中廉在线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不断总结完善并形成了案件审理“321”举措,及时对案件质量“把脉会诊”“开出药方”,确保定性分析、评查质量、问责处理更加精准,助推“精准监督年”活动高质量推进取得成效。

“三堂会审”,精准定性分析。“疫情防控工作流于形式,街道包联干部作风漂浮,对所包联社区得住户情况、外来人员、重点群体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工作,青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邀请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审理业务相关会议,三方共同对在审的14件归属专项的案件进行精准定性分析,并在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相关审理文书中,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进行单列表述到位,确保专项归类规范,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次核查”,精准评查质量。“从案卷情况来看,所有材料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几处关键性的证据和笔录还需要再加强、再完善……”青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上级交办的55件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复审,对10个移送审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提出补证意见。同时,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及“三个100”优秀案例的打造,及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向案件承办部门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对经常出现的问题,通过个别指导、以案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指导强化。

“一以贯之”,精准问责处理。始终围绕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强化案件审理工作,在形成处分决定时着力提高问责处理精准度,是谁的责任就严肃追究谁,是什么样错误就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处理到什么程度就处理到什么程度,把该打的板子打准,防止尺度不一、畸轻畸重。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6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15人(次),占比74.9%;第二种形态125人(次),占比18.2%;第三种形态25人(次),占比3.6%;第四种形态23人(次),占比3.3%。(田伟 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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