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三务”公开工作是防范基层“微腐败”,化解基层矛盾,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抓住全市“三务”公开工作现场会的契机,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以监督为抓手,助推全县“三务”公开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一、以统一认识促提高。上下同欲者胜,统一认识是统一行动的前提;是形成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三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强化形成“三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统一认识是推动“三务”公开向好发展的前提。为此,托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机关干部对“三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统一性的认识,2020年以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庞莉多次强调“三务”公开的重要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对“三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以统一的认识促“三务”公开再提高。
二、以明确职责促转变。明确“三务”公开工作各主体的职责是推动“三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的另一重要前提。职责不明就会造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目前,针对部分单位存在“三务”公开工作是纪委监委的片面认识,县委为了更好的推动“三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三务”公开领导小组;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于3月、4月召开两次“三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主责部门、各镇及各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各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职责;5月27日,全县“三务”公开推进会召开,会议再次明确了各主体单位的责任,要求县委办、政府办、民政局、农牧局、财政局及各镇、河口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制度,经常开展督查指导,做好协调配合。
三、以监督检查促提升。监督检查是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是开展工作的重要程序。为此,托县纪委监委在“三务”公开工作中明确定位,找准位置,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充分发挥“再监督”职能,促进“三务”公开主责部门发挥主体责任。在督促主责部门发挥作用的同时,县纪委监委采取末端工作法,通过包联干部,直接监督推动各行政村做好“三务”公开工作的上墙、上网、归档。2020年以来,托县纪委监委共开展4轮次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市纪委监委交叉互查反馈的情况,对前期要求整改的镇村进行监督检查“回头看”。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从“阳光三务”服务系统后台进行适时监测,并结合现场监督检查,共计下发工作提醒函5份。(闫现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