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对村干部赵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针对退耕还林、林权证等问题我们下达监察建议书给相关部门处理。你对这个处理结果满意吗?”
“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你们纪委这么快就调查好了,我对你们纪委工作很满意。”举报人老王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
这是内蒙古固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反馈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全县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实施方案》,排查梳理出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75件,努力做到“三个一”,即: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始终把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细做实反馈机制,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了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度从36%上升至80%。
“深”挖掘。固阳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各镇党委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建立纪委监委+各镇党委+承办部门+包案领导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工作模式,一起针对反馈不满意件,逐案进行研判分析,既搜集反映涉嫌违纪问题具体线索,又了解上访行为背后隐藏深层次问题,针对有个人恩怨的、个人利益诉求的、三级终结等不满意件,进行分类施策,共同制定了“一案一策”的信访化解措施,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优势,针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逐一销号。发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全力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案结事了。
“严”落实。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类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要求各承办部门要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反映“三务”公开方面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认真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做好督促工作,做到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批评、约谈、诫勉等多种方式,及时给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敲警钟”,同时把“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防止“小疾”拖成“大病”。
“快”反馈。针对业务内外事项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剥离,分类答复。牢牢抓住“末端工作法”这条主线,主动作为,下移重心,带件下访,结合“上访变下访”活动,针对实名举报问题,坚持把调查结果面对面的反馈到反映人本人;针对反映嘎查村党员干部问题的匿名、挂名等找不到反映人的举报,召开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反馈,针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坚持通过完善信访举报、责任追究、澄清正名等机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部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让干部吃下“定心丸”解除枷锁,认真干事创业。
“群众举报反馈工作让反馈从‘一张纸’变为‘一座桥’”,这座连心桥拉近了纪检监察干部和群众的距离,以群众的满意度、信任度为工作标准,可以听到更多群众的心声和诉求,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感和获得感。(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 张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