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讲座干货满满,对于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不久的我来说,感觉特别受益,也让我更加坚定信心和决心,要不断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真正做到‘打铁自身硬’。”参加审理工作培训的第一纪检监察室郝越鹏说到。
为了深入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建设,全面加强对案件查办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精准监督,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审理工作专题培训,由案件审理室结合市纪委监委《关于强化审理精准监督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的意见》,围绕《高质量报告是如何形成的》作专题讲座。全区纪检监察干部60多人参加了培训。
讲座以如何撰写高质量案件审查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为载体,从审理角度解析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注意事项,具体围绕如何撰写报告标题、规范主体身份、表述审查调查简况、精准归纳违纪违法类型、刻画态度转变、把握处分平衡等方面,逐一进行了详细解析。同时针对日常案件查办过程中纪言纪语的规范应用等细微问题,也进行了重点提示。通过解析,推动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透过现象看本质、准确定性量纪的能力,为有效避免事实性质认定不准、政策法规适用不当、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讲座内容紧密结合日常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深入浅出,讲解到位,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感觉特别接地气,也很解渴,比如报告撰写中,“同志”、“严重”分别在什么情形下使用,“原”字的正确使用方式、金额的表述与外币价格的认定等,都是平时容易出错的地方,这些知识点对于我们接下来的优秀案例评选工作非常有帮助。”党风政风室田原表示。
培训会上,案件审理室还结合全市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进行了“面对面”反馈,通过现场“晒单”方式,分析存在的6类共性问题和15种个性问题,同时印发书面反馈“负面清单”,针对如何做好评查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找出错误、循到规矩、强化认识,为扎实落实整改、全面提升案件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要把联系点建设成业务研究、理论实践、改革创新的示范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是基础、是根本,案件审理部门将充分发挥审核把关经验足、案件规范标准高及政策信息富集的优势,加大精准监督指导和学习交流力度,促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专业水平、业务自信,推动‘百花齐放’,合力打造高质量案件,夯实联系点建设基础。”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陆明说。(张羽霞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