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制定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问题清单》中牵头单位为其他部门而不是本单位,作为‘一把手’,没有认真审核,就签字盖章,存在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是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针对部分单位在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中存在问题约谈相关责任领导的一个场景。
类似这样的谈话提醒,在全县已成为常态。近年来,县纪委监委聚焦重点环节,把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与运用第一种形态贯通融合,注重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问题、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与政治关爱谈话相结合,走得进去,沉得下来,常态化开展约谈警醒,让纪律真正严起来;把准“和谁谈、谁来谈、谈什么”,以交流思想、监督提醒为重点,“点题”责任单位开展谈话提醒,直刺“痛点”,推动监督执纪关口前移,做到“小病”早提醒,“大病”早治疗;结合审查调查、信访、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作用,对谈话对象进行提醒,力求做到谈开谈深谈透,实现提醒、教育、预防叠加效果。今年以来,固阳县纪委监委共组织谈话提醒3轮,16人次。
“感谢组织的教育和提醒,让我重新审视了自身以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次谈话对我来说是一针‘强心剂’,更是一剂‘防疫针’,日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在谈话室,一位被约谈的干部表达了对组织严管厚爱的感激之情。
与此同时,为做好监督谈话的“后半篇”文章,巩固谈话成果,对各单位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等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运用第二、第三和第四种形态深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求被谈话对象对抓好整改作出积极回应,及时细化提出具体整改举措,并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适时就整改情况向谈话领导报告,不断加强提醒,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