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清风干部’榜上有名,既是荣誉更是鼓舞,提醒自己要时刻警醒,保持‘清风干部’优良品质,倍加珍惜荣誉。”县里一位参与“清风干部”评定的机关干部袒露心声。近期,和林县委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启动2019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牵头细化评定标准,把严评定关口,彰显评定实效,形成“学标兵、赶标兵、当标兵”良好氛围。
层层审核,确定人员。
和林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成立了涵盖县委、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检法机关等相关成员单位的“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将评选打造“清风干部”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具体举措,采取“全面评”、“梯次评”、“动态评”等方式,尤其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作为优先评选条件之一,细致筛查和严格审核,守好评选每道关口,全力打造为民谋实事、办好事的“清风干部”。
协调联动,公开公示。
和林县纪委监委认真总结往年经验做法,探索创新,进一步升级工作要求,完善流程步骤,坚决防止评审流于形式。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包联督导,结合包联、上访变下访等工作,督促落实好评定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全程留痕、接受监督”的原则,从严规范每个环节,对申报评选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出现信访举报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的,取消评定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评定,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评定。
成果运用,彰显实效。
充分发挥和林县政务平台、“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广泛宣传“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清风干部”的知晓率。将“清风干部”的评定结果在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将评选结果运用到廉政回复等涉及干部提拔使用、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的相关“关口”,通过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发挥评选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李雯慧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