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受处分的时候,我确实有点想不通,有点不服气。经过多次的谈话教育,我才真正认识到错误的根源和本质,心中的“包袱”卸下了,“疙瘩”也解开了!”
这是九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开展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工作时与受访对象的谈话。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作为提升执纪实效的重要抓手。紧盯回访教育全过程,通过督促规范履职,坚持因人施策,强化跟踪问效,落实回访主体责任,彰显回访务实态度,确保回访治本效果,从而不断为纪律处分“升温”。2019年以来,共回访教育48人。
督促规范履职,落实回访主体责任。督促各苏木镇、街道党(工)委,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党委等22个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2019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处理、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和因工作失职失责被追责问责的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及时纠正错误思想。同时建立单位受处分人员管理教育台账,对受处分人员的基本信息、处分种类及时间,教育管理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等内容予以记录,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因人施策,彰显回访务实态度。区纪委监委在认真梳理分析各单位受处分人员日常管理教育统计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受处分人员管理教育总台账。开展回访工作时,坚持因人施策原则,实事求是给予客观评价,注重思想教育与关爱帮扶并举,主要聚焦干部受处分后的心理、生活、工作等问题,帮助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彻底消除思想顾虑、及时重塑工作信心。同时,对受处分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或实际困难,结合政策、条件等帮助协调解决或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鼓励奋发有为。
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回访治本效果。回访结束后,详细记录受处分干部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存在困难及回访成效等内容并整理归档,进行定期、不定期“回头看”,强化疏导教育的跟踪问效。定期分析研判不同受处分干部回访中的共性与个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让“写在纸上的教训”真正变为党员干部“记在心里的敬畏”。同时认真整理回访教育过程中的文字资料,补充完善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台账,便于在年度回访教育结束后,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商请协助处理回访教育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处分决定不是‘最终稿’。对犯错的党员干部,我们还应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既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和勇气,真正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九原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张殊 杨艳 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