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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朝督暮责的定力、谨终慎始的态度开展安全工作

2020-12-02 10:21:12 | 来源: 中廉在线

安全工作不仅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审查调查工作顺利稳妥推进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审查调查安全事关党的形象、事关监察体制改革能否顺利向纵深推进、事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用。时刻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必修课,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令行禁止,以严明的纪律性和严格的执行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提档、升级、改造,为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办案场所提档升级改造是顺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必由之路。一方面,今年年初受疫情影响,“走读式”谈话场所使用频率大幅降低,升级改造工作应机而动。一是合理规划区域,将等候区、办公区和谈话区彻底分离,实现陪同人谈话人被谈话人亲手交接、人员分流、各司其职、保密安全的“走读式”谈话过程,确保被谈话人“顺顺利利来,安安全全去”。二是延长存储时间,在确保各谈话室同录设备按要求存储360天以上的同时,大幅延长整区域安全监控存储时间,实现监控覆盖全、留存时间长、监督检查方便快捷的监控系统。三是指定专人管理,从委机关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志,专门从事“走读式”谈话场所管理工作,在做好人员登记、协调医护、场所管理的日常工作时,对谈话全过程进行实时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要求对标对表,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监督检查贯穿谈话室使用全过程。升级改造以来,昆区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场所使用356次,全程安全无事故。另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停用过渡性留置场所,将场所内重要涉密设备进行交接封存,最大限度保障涉密信息安全,杜绝可能出现的失泄密风险,彻底上好人员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双保险”。

监督、检查、整改,使安全责任落地落实

自觉把监督检查整改嵌入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既监督又支持,监督检查工作做的细就能取得支持保障的效果;有支持保障的思想意识监督检查工作就能看的更准、做的更到位。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助力审查调查工作披荆斩棘。一是自查自纠到位,充分发挥审查调查人员自查自纠的监督本领,明确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调查组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办案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安全工作责任随时监督、随时提醒、随时跟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的工作格局。将每年的“1·15审查调查工作视频会”制定的安全工作任务分解,确保每个办案人员、每个办案部门,主动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自查自纠。二是监督检查到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珍惜每一次迎接上级监督检查的机会,突破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的瓶颈。今年以来,多次走访各街镇纪(工)委办案场所,对已建成或在建的走读式谈话室进行检查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场所及时停用,确保基层办案场所安全可靠。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规范一个的工作思路,逐步完成全部街镇标准化谈话室的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提供安全保障。三是整改落实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面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上级检查过程中通报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认真整改,通过不断完善细化工作措施逐步推进安全工作不断提高。2020年以来组织安全检查9次,发现问题23个,制定整改措施30条,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问题。

建章、立制、警示,使安全工作有据可依

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上级的各项规定要求,逐步建立并完善各项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制定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规定;全面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完善了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对重要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预案、安全防范预案进行研判,避免由于突发事件造成证据流失、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定《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谈话时的使用程序、权限管理等工作的指导,明确使用范围、责任落实;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办案人员、安全设施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切实做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使用程序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随着审查调查程序的不断规范,并始终坚持把办案纪律和规范挺在前面,做到审查调查每个环节有审批、有手续、有着落、有反馈,严格杜绝任何理由规避程序的办案行为。与此同时,始终把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连续三年在国庆中秋“双节”来临前夕,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审查调查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学习纳入审查调查的全过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绷紧办案安全弦。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3次,对近年来上级通报的办案安全事故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分析成因,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实际查缺补漏。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规范意识,收到以案示、以案释规、以案促教的良好效果。(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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