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把日常监督的“触角”向细微处延伸,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为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握指成拳”,全面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关于深化石拐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派驻机构设置、人员职数、职责权限、监督范围,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参加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25次、警示教育大会3次、“三重一大”会议36次、党组会议60次,听取重点部门汇报20余次、收集专项工作资料200余份,处置问题线索26件,了结21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2份,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加大日常监督力度。
“蹄疾步稳”,扎实有力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将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与精准监督高效融合,推广使用“三务公开+”再监督系统,全方位打造大数据综合监督分析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导入信息6000余条,公开发布本年度“三务”公开信息600余条,实现区、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精准监督工作新格局。同时,放大“三务公开”效应,链接职能部门工作平台,录入“两个责任”信息1000余条,公开民生领域8项、重点领域10项、专项监督4项,实现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自上而下的实时监督,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找准穴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围绕工作进度不快,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自查重点,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全程跟进,全程监督,确保整改全面到位。截至目前,收到自查报告122份,梳理问题26个,受理问题线索5件,切实促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吴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