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小时就给我们公司的新项目顺利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而且办证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特别好,这样的惠企服务真的很暖心!”近日,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区政务大厅走访时,一位正在办事的企业人员对享受到的政务服务赞不绝口。
今年以来,石拐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围绕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化解发展难题,提升服务效能,出实招、见实效,为优化地区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持续优化,压实监督首责。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将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制定了《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方案》,明确了17项重点监督内容,提出了5项具体工作要求,建立了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专班”。同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联企业服务制度,在沿用定期走访、现场调研、座谈了解、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的基础上,开通企业信访“直通车”,企业有困难可直接向对应包联领导反映,高效收集职能部门在惠企政策落实、政务服务质量、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化解难题,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对照《石拐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定期对52家重点民营企业和29个职能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及职能部门“吃拿卡要”“庸懒散”“推拖绕”等“中梗阻”问题。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此外,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上级交办案件处置工作,全面起底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及营商环境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对相关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专门台账、优先处置、快办快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倾听民声,畅通举报渠道。区纪委监委通过搭建“网、信、电、微”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切实织密监督“立体网络”,运用“石拐区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喜桂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石拐区纪委监委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印制“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页”,鼓励引导企业、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同时,印制优化营商环境“明白纸”和监督“联系卡”,发放到各企业、嘎查村(社区)和基层站所,重点在区政务大厅和各街道办事服务大厅各个窗口进行摆放,将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置于群众全方位监督下,真正让企业安心投资、顺心办事、舒心创业。
宽严相济,落实容错机制。区纪委监委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同时,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讲话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包头市纪委监委印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不担当不作为领导干部认定和组织处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石拐区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正负清单实施细则》,单独列出优化营商环境正面清单15项,负面清单26项,对党员干部在推动地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过程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深化落实容错机制,解决一线党员干部谋事创新、不敢干事的后顾之忧,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