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江口县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责任联担、整改措施联动、整改成效联评、整改成果联用“四联”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一是整改责任联担。建立联系(分管)县领导负总责、党组织主体改、职能部门监督改的整改责任联担机制。巡察反馈前,县委书记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联系(分管)县领导、被巡察党组织和监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约谈,打好“预防针”,压实整改责任;联系(分管)县领导和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巡察“反馈、整改、成果运用”实现闭环管理。目前,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6个,有效做到落实责任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整改措施联动。严格执行《江口县巡察整改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机构”四方联审,倒逼整改措施优化细化、落细落实,确保整改精准发力。针对被巡察党组织查摆问题不深入、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等“不会改”的情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进行专题会审、分析研判,点对点找不足、面对面提意见、手把手教方法,共对十四届县委巡察的41个党组织的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82条,累计打回、完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3次共120余份。
三是整改成效联评。制定《江口县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成绩晒一晒、整改成效评一评要求,在集中整改完成后2天内向党内、党外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1个月内,整合部门力量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成效开展“回访”,进行量化打分、作出评价,作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2022年以来,先后授权5个回访组开展2轮回访,回访被巡察党组织30个;召开整改成效联评会议2场,发现印证资料不足、整改不彻底等问题14个。
四是整改成果联用。定期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抄送县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实现整改成果共享共用,坚持做到被巡察党组织年终绩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职级晋升和选拔任用,征求巡察机构意见。自十四届县委以来,每轮巡察后,均在全县召开巡察情况通报会,要求未被巡察单位对照通报的共性、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共召开巡察情况通报会5次,各部门自查整改问题1000余个,对13家对照自查“零问题”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中约谈,调整整改不力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1人,推动形成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的有利局面。(贵州省江口县委巡察办 吴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