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乡镇干部作为党在基层的“执政末梢”和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必须深刻领会、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真正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义
对乡镇干部而言,学习这一思想,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履职所需。基层是矛盾纠纷的“第一现场”,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只有以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以法治方式维护群众权益,才能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乡镇干部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高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人民至上,把法治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乡镇干部身处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更要将“人民”二字刻在心里、落在行动上。在土地流转、宅基地审批、低保评定、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办事”。要善于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法,深入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呼声,把法律政策讲清楚、把群众诉求理明白,用“法言法语”化解“家长里短”,让群众在每一个具体事项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决杜绝“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公正树权威,以廉洁赢信任。
三、强化法治实践,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乡镇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要健全村级依法治理机制,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指导村规民约依法修订,防止“土政策”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推动信访法治化改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中,要依法履职、规范用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防范“乱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倾向。
四、锤炼过硬作风,争当新时代法治型干部表率
打铁必须自身硬。乡镇干部是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纪国法、敬畏权力、敬畏群众,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持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熟悉涉农政策法规,提升依法办事能力。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能监督。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动淳朴民风。
五、服务发展大局,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乡镇干部要以法治思维谋划产业发展、优化公共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在推动集体经济壮大、引进农业项目、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要依法签订合同、规范产权关系、保障农民权益,避免“先上车后补票”带来的法律风险。要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村霸”“乡痞”等黑恶势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农民安心、让投资者放心。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时代的乡镇干部,肩负着强农兴村的时代使命。唯有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广袤的乡土大地上书写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基层治理新篇章。让我们以法治为帆、以实干为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壮阔航程中,乘风破浪、勇毅前行!(王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