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激励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对人民群众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至关重要。”在推进乡村建设上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巧用“六法”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建设的强大动力。
明确思路和方向。思路想要开花结果,必须种进群众心里。开展乡村建设规划,充分征询群众意见建议,结合村情因地制宜,确保建设思路和方向既符合政策要求,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契合群众期盼。建设思路只有真正种进群众心里,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会更高。
向群众讲明政策。群众是讲道理的,前提是我们要把道理向群众讲清讲透。群众对党委政府乡村建设工作不清不楚,自然不理解不支持。干部要适时召开群众会议、入户宣传,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惑,消除群众顾虑,群众自然而然的会认可和支持工作。
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不患寡而患不均。在乡村建设中如若分工不公平、不合理,责任不明确,会很大程度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干部要超前谋划,根据规划建设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将大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小工程,采取以户或微网格为单位分工负责各个小工程的方式进行建设,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劳动力外出务工等无法出工建设的家庭,明确以缴纳工时费或请人代工的方式参与建设,确保户户参与。
化解物资短缺难题。农村经济基础普遍薄弱,集体资金有限,乡村建设所需的砂石、水泥和花草等物资难以通过群众自筹资金完全解决,成为限制群众积极性的一大因素。着力通过协调政府、挂包单位、热心企业等渠道和方式为群众争取到一定的资金和物资,帮助群众化解一部分物资短缺难题,群众筹资和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将会高很大。
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想群众跟着干,党员干部首先要带头干、做示范,带着群众干,干给群众看。干部要走在群众的前面,冲在困难的前面,干在工作的前面,努力取得群众的信任,得到群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给群众做好示范、带头的作用,群众才知道要如何思,如何做,才会听党话跟党走。
用好典型引路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充分用好典型引路法,激发群众与群众之间、村与村之间比学赶超的干事热情。充分挖掘“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人和事,从他们身上提炼出值得学习的精神品质,总结出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经验,把先进的人物事迹和典型的村作为生动教材,组织群众学习和参观,激励和引领群众见贤思齐、比学赶超。(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委组织部 蒙晓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