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文选 > 正文

“三量”齐发力 做好教师党员发展提质增量

2023-02-25 09:14:43 | 来源: 中廉在线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做好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党员教师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县(市)教育部门党组织应当从提升入党申请人员增量、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存量、提升年度纳新党员总量上下功夫,“三量”齐发力,切实做好教师党员发展提质增量,为党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做好组织动员,提升入党申请人员增量。各学校党组织应当每年9月集中开展一次入党申请人员宣传发动,积极动员非党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向党组织靠拢。非党机关干部、校级领导、校级中层干部,以及民办学校举办者和负责人,原则上需100%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同时,积极动员年满十八岁的在校高中生申请入党。

(二)做好组织培养,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存量。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员的培养教育,应当形成每年3月对前一年9月提交入党申请的人员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支数量稳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健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台账,及时“择优汰劣”。对事业单位招聘、特岗教师招考、紧缺人才引进、外县(市)教师流动等渠道进入教体系统工作的人员,在大学期间和原单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及时纳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力量充足。

(三)做好组织把关,提升年度纳新党员总量。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应当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县委教育工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人员由县(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县(市)委组织部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研究确定。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原则上一个月内接收为预备党员,最迟不超过三个月。(云南省砚山县教育工委 李景鹏)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