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做好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党员教师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县(市)教育部门党组织应当从提升入党申请人员增量、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存量、提升年度纳新党员总量上下功夫,“三量”齐发力,切实做好教师党员发展提质增量,为党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做好组织动员,提升入党申请人员增量。各学校党组织应当每年9月集中开展一次入党申请人员宣传发动,积极动员非党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向党组织靠拢。非党机关干部、校级领导、校级中层干部,以及民办学校举办者和负责人,原则上需100%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同时,积极动员年满十八岁的在校高中生申请入党。
(二)做好组织培养,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存量。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员的培养教育,应当形成每年3月对前一年9月提交入党申请的人员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支数量稳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健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台账,及时“择优汰劣”。对事业单位招聘、特岗教师招考、紧缺人才引进、外县(市)教师流动等渠道进入教体系统工作的人员,在大学期间和原单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及时纳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力量充足。
(三)做好组织把关,提升年度纳新党员总量。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应当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县委教育工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人员由县(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县(市)委组织部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研究确定。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原则上一个月内接收为预备党员,最迟不超过三个月。(云南省砚山县教育工委 李景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