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旨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进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笔者认为,干部是干事创业的主体,要从以下三点齐发力,构建干部“能上”与“能下”良性互动关系,对干事创业形成牵引作用,产生“同频共振”,才能把好钢用在刀刃尖上、把政策落到基层实处。
明确用人“标准尺度”,立稳干事创业“定神针”。事业兴衰,唯在用人。若是科学用人标准和导向尚未形成,“能上能下”指挥棒就达不到效果,严重贻误事业发展。因此,一方面要丰富选贤用能机制。打破“一考定终身”机制,实现选任方式多样化,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对基层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计划”,鼓励干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一线经风雨、壮筋骨,着力解决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另一方面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规定》要求,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为核心,结合民主评议、巡视巡察等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管理机制,梳理干部“能上能下”负面清单,强化相配套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用人方向正确,拧紧干事创业的“安全阀”。
畅通干部“上行渠道”,激活干事创业“强引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就要畅通干部“向上”的渠道,为那些有能力、有潜力的干部提供上升空间。《规定》中第七条详细说明了干部该如何“下”,“核定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为此,各级人事部门要敢于动真格,敢于“刀刃向内”,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打破“不愿下”“不敢下”的“铁交椅”,推进形成“能者上”“能者进”的用人氛围,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氛围,让干部看到“向上”的希望,真正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过硬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坚持后续“跟踪管理”,用好干事创业“校正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难点在于如何“下”,既要“下”得有理有据,又要防止“为下而下”、“一下了之”,从而丧失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对此,一方面要坚持从严管理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敲响懒政怠政干部心头“警钟”,以严的基调和措施,督促干部以事业为重,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要形成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对“下”后干部,若在岗位上能认真整改、表现优秀,经研究能够再次任用的干部要重开“向上”渠道,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进取意识,使“能下”充分发挥鞭策后进者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干事创业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和最强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委组织部 佟宛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