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大意义。
领导干部要敬“权”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是事关党的性质宗旨的大问题。纵观历史,流芳百世的好官不在少数,无论是真正为民的包拯,还是不畏权贵、为民办案的海瑞,之所以他们能够被世人传颂,是因为他们真正做到了当官为民,在权贵、诱惑面前,做到不低头、不伸手。当然历史上不乏自私自利的贪官和庸官,他们总是用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待百姓,所作所为更是为了利己而非利民,他们从未想过要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急民之急、想民之想,只想着锦上添花、谋位谋权,而不是想着为民为官,所以百姓从他们的做事、做官中体会不到真情。领导干部就要“知权而敬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有“靠山吃山”“瓜田李下”“见利思迁”“ 非法牟利”的思想和行为,这不仅将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还易形成“木棍效应”,终将害己又害民。
领导干部要担“责”勤政。古人说:“教者,效也。上行之,下效之。”领导干部应该具有“一日从政,一生为民”的决心,更应该成为尽职尽责的好官。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党中央赋予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搞虚假退出,退出时以高于市场价格转让,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或者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谋取利益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作为领导干部,要勇于担责,勤于廉政,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廉洁自律、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带头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子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先为人,再做事”这是古往今来,从未改变过的人生哲学。无论社会如何变迁,无论身居何职,都改变不了这一规律。“人”字结构十分简单,可真正做好“人”却并非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不仅要做好自己这个“人”,还要当好人民的“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会和舞台,倍加珍惜组织给予的期望和重托,倍加珍惜人民寄予的信任和支持,用自己的真诚来感动人民群众,用自己的行动来帮助到人民群众,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心。(贵州从江县公安局 莫昌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