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沃土上,既有麦浪翻滚的丰盈,亦有田埂边偶现的纷争。在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宏图之中,化解这些看似细微的矛盾纠纷,不仅是维系邻里和睦的根基,更是筑牢乡村善治大厦的关键基石。
今日乡村纠纷,已非昔日单一形态。随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经济合作日益密切、利益格局日益多元,矛盾形态日益纷繁复杂,从土地权属到经济合同,从婚丧嫁娶到家庭赡养,其复杂性、专业性远超从前。这些矛盾若如野草般蔓延不加治理,不仅会撕裂乡村温情脉脉的人情纽带,更将危及来之不易的和谐与稳定。
化解乡村矛盾,离不开那些“春风化雨”的调解艺术。乡村调解员们,如熟悉村庄脉络的老支书,他们那本发黄的笔记本上写满的是民情、是智慧。他们深谙“远亲不如近邻”的古老智慧,以“情”为引,以“理”为据,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将刚性的法理融入柔性的情理之中。这种源于乡土、贴近生活的调解方式,既有效化解了纷争,也悄然维系了乡村社会赖以延续的珍贵情感纽带。
然而,单凭“情”“理”的柔韧还不足以应对所有挑战。新时代的乡村治理,更需将各类纠纷导入“法治”的轨道。这意味着既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也要健全多元化解机制,确保矛盾解决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消融在基层源头,以法治的“方向盘”护航乡村的和谐前行。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乡村善治的精髓,正在于融合传统智慧与现代法治之力,将矛盾化解于未萌、消弭于无形。当法律的阳光与乡土的暖意共绘和谐画卷,乡村才能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永恒家园,如此,邻里和睦的欢声笑语,终将化作乡村治理最动人的田园牧歌。(冯翻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