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们党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方面,立下了新的“铁规矩”,提供了根本的“总遵循”。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力的源泉。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程,直接关系到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薪火相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节点,修订颁布《细则》,其意义远不止于程序的完善,更在于为伟大事业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先锋队伍。
筑牢政治灵魂,始终把“政治标准”挺在最前面。新修订的《细则》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穿始终。一名合格的党员,必然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先进分子。这要求我们在发展党员时,必须擦亮政治慧眼,不仅要看其递交的申请书,更要察其政治信仰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纯粹、现实表现是否过硬。通过建立政审联审制度等措施,将政治上的“两面人”坚决挡在门外,确保每一位新入党的同志都在思想上认同党、在政治上信赖党、在组织上服从党、在感情上信赖党。
规范发展程序,以“工匠精神”织密制度篱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发展党员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新《细则》聚焦完善发展党员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与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与转正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从谈心谈话到集中培训,从公示监督到党委审批,每一步都要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别是强调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这无疑是给发展党员工作加上了一道道“安全阀”,有效防止了“带病入党”“人情党员”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优化队伍结构,让“源头活水”激荡时代活力。事业需要人才,时代呼唤先锋。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新兴领域蓬勃发展。新《细则》敏锐把握时代脉搏,强调综合平衡、分类指导,明确要求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同时高度重视在新兴领域发展党员。这一举措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让党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最基层、最前沿,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确保党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陈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