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25日至26日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工作能力是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的根本。这一论断的时代意义在当下愈加凸显。基层干部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可以从讲好“法理”“情理”“事理”做突破。
讲好法理,以法治人。法不严则不治,在群众朴素的情感中,基层干部往往就是“法”。伴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不断从传统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过渡,群众想要通过“公”的代表介入诉求实现的权重不断增加。因此,基层干部要自觉加强自身“法治建设”,带头学法、普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守牢“法大于权、法大于人”的底线,切实保障群众大小事的程序权利,做法治建设的“落地桩”,确保达到管子所言:“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的效果。面对矛盾纠纷,主动担当,通过不断实践,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巩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脱离法制的轨道,个人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群众心中铸起明断曲折的公道尺,渐进营造“信法不信访”的良好环境。
讲好情理,以情动人。矛盾纠纷能够在村社共同体内部消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基于血缘地缘产生的关系理性和传统情理。比起逻辑的、理性的、刚性的工作方式,在其中充分考量习惯、人情、伦理等感性要素的影响,与群众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对于群众诉求的回应往往更能获得认可和接受。正如宋代判牍中指出:“法意、人情,实同一体,权衡于二者之间,使上不违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则通行而无弊矣”。因此,对于做好群众工作,基层干部同样要注重感受、积累当地人情世故、伦理道德、乡规民约等情理要素,力求干的有血肉有温度,营建干群之间肝胆相照的情感体验,提升工作效果的同时将群众对诉求回应的期待统一到法治建设上来,渐进打造同心同向的共治文化。
讲好事理,实事求是。经济社会发展对群众工作产生的影响,是在利益诉求、价值取向、工作对象等方面愈加地多元化。基层干部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变革,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需求。一是善用辩证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个角色、一件小事、一句话语都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通过牵牢矛盾化解的牛鼻子,实现执简御繁的效果。二是淬炼工匠心,勤钻细琢出精品。群众工作不能只顾眼前效果,还要看长远影响,做到一事一策,一人一议,宜速则速,宜缓则缓,力求将工作做实做细做透。三是敢立愚公志,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我们不但要在认识上强化这一点,更要在行动上见招,绝不能超越当下发展阶段和客观条件去做群众工作,要以“滴水渐积成大海,拳石频移作泰山”的恒心和勇气,做好群众工作的量变文章。(邵智韦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包家村党委书记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