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高度重视受处理处分干部的管理使用,以强化教育引导,促进担当作为为出发点,着力健全受处理处分干部的管用机制,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放下“包袱”,重新投身干事创业“舞台”,变“有错”为“有为”。
一、精心研判,厘清不同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健全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机制。全面梳理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有关情况,从问题性质、主观动机、履职取向、情节轻重、群众影响等环节综合分析,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精神,按是否可以重新任职、进一步使用、提拔等分类掌握,做到该宽容的大力宽容,能使用的大胆使用,不能用的坚决不用,该查处的严肃查处,为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提供决策参考。
二、暖心回访,化解思想包袱。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一人一策一档”暖心回访制度。秉持“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定期谈心缓解压力,了解其思想工作状态,协调解决其工作生活困难,帮助回访对象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实现“有错”干部到“有为”干部的转化。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暖心回访60余人次。
三、尽心关注,把准现实表现。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党委(党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受访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综合研判、梳理汇总,将回访后个人评价纳入干部考核及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开展廉政审核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树立一批知错悔错、积极担当作为的典型。
四、放心使用,激励担当作为。结合掌握情况和干部一贯表现,对被追责问责、受处理处分后确实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影响期满的同志给予肯定和客观评价,既慎重研究把握,又在干部调整中按政策程序大胆使用。近些年,太湖县通过持续抓好纪法教育和心理疏导,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引导受处分处理人员变‘有错’为‘有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人社局 王欣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