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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干部选拔应少些“红眼病”

2022-11-08 11:29:54 | 来源: 中廉在线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提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鲜明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对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部署要求,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形成在一线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但部分干部在选拔工作中,会不由自主患上”红眼病”,总觉得那些被考察的干部资历浅、工作能力不强,甚至不如自己,之所以能被考察,不过是运气好,自己没被选拔是组织“亏欠”于他,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患上“红眼病”,因此急需来次彻底“治疗”。

讲规矩、守纪律,“问诊切脉”找病因。部分干部之所以患上“红眼病”是因为斤斤计较、思想空虚、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淡漠所致。因此需端正自己思想,意识到干部队伍客观上是个梯次机构,领导岗位和职级职数空缺有比例限制,不可能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都能一次性得到提拔。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讲规矩,守纪律,不能因为考察对象不是自己,就心理失衡、情绪低落,甚至一蹶不振、牢骚满腹,不好好工作,这是对党和人民赋予的事业不负责、对自己不负责,这样做组织和群众都看见眼里,只会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要尽快调整自己的思想状态和个人心态,多些苦干实干、少些牢骚满腹,把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上来,才能为自己未来的提拔晋升之路奠定坚实基础。

讲政治、顾大局,“对症下药”开好方。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大局,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品格和政治觉悟,是判断党员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组织选拔培养干部,遵循的是正确的用人导向,有严格的选人用人标准,把真正优秀的人才发现出来、任用起来。因此,党员干部要用历史的、辩证的眼光,正确看待每一次干部考察,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坚决服从和执行组织的决定,讲党性、顾大局,以党的事业为重,从工作需要出发,从长远考虑,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履职尽责。

讲团结、聚合力,增强抗病“免疫力”。团结出凝聚力、出生产力,能否团结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党性和人品,每一次干部进退留转,对党员干部队伍来说,都是一件大事。越是在关键时刻,党员干部越要讲团结、顾大局,在合作共事中加深理解,在相互支持中增添信任,集中力量谋发展、勠力同心干事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维护好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凝心聚力创造党和人民需要的新业绩,以实际行动赢得组织的信任和干部群众的认可。(云南省砚山县委组织部 沈树静)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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