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其效能直接关乎社会和谐与群众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这一重要论述,为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升治理效能,关键在于让民主制度有效运转起来,特别是要发挥好程序民主的基础性作用。程序民主强调规则、流程和参与的有序性,是确保民主理念从“纸上”落到“地上”的桥梁。唯有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通过科学、规范、透明的程序固定下来、贯通起来,才能避免民主流于形式,真正激活基层治理的内在活力,使治理过程既体现人民意志,又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程序民主的生命力在于其规范性与操作性。它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贴合基层实际、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这意味着要持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细化议事协商规则,明确参与主体、议题提出、讨论流程、决策执行与反馈评估的具体步骤,确保“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有章可循。同时,要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拓展线上议事厅、网络投票等便捷参与渠道,但核心是保障程序本身的严谨与公正,使每一个环节都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凝聚共识的过程,从而夯实治理合法性的基础。程序的权威性正在于其不可随意变通的特质,这是杜绝“拍脑袋”决策和克服治理随意性的坚实保障。
当严谨的程序民主深度嵌入治理实践,便能有效转化为显著的治理效能。规范的程序设置,旨在引导各方在既定轨道内理性表达、充分沟通、寻求最大公约数,从而将可能的分歧化解于决策之前,将潜在的矛盾消弭于萌芽状态,有效降低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通过全过程的程序参与,群众能直观感受到自身意见被尊重、权利被保障,从而增强对治理决策的认同感和执行力,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建设者”和“有力监督者”。这种基于程序公正所产生的公信力和动员力,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关键,能持续为基层治理注入源头活水,最终实现秩序与活力的动态平衡,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韩庆)
